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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第二期执业质量检查案例剖析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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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7-10 11:18作者:浙江会计来源: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浙江省2023年注册会计师培训计划》,经研究,定于7月下旬在湖州市举办第二期执业质量检查案例剖析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和行业诚信建设纲要解读;新职业道德守则及审计失败案例解析;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及案例分析;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检查案例解析;资本市场审计失败案例解析。

二、培训对象

省内注册会计师。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23年7月25日上午报到,25日下午至28日培训,培训日程安排详见附件。

(二)培训地点

湖州国际大酒店(湖州市红旗路117号)。   

四、培训费用

培训服务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培训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浙注协〔2018〕35号)的有关原则性规定,向学员收取或要求结算培训服务、食宿费用,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五、培训报名方式

注册会计师于7月23日前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cicpa.org.cn),进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选择“第二期执业质量检查案例剖析班”报名。

六、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学员在培训时正常使用手机进行签到、测评、获取电子学时确认卡,请学员在培训报名时将联系电话填列为本人手机号码。

(二)为强化培训日常管理与监督,维护培训纪律,促进培训服务单位优化组织管理与师资配备,培训班使用手机签到与测评管理系统。每位学员只能使用自己的手机签到、测评、获取电子学时确认卡,并应在培训开班前出示本人身份证接受工作人员的比对。除未使用智能手机的学员由工作人员确认签到外,均应使用手机扫描当期培训班具备定位功能的二维码入场,每培训半天扫描二维码一次。对缺勤超过规定学时20%者,不予确认完成当期培训。

(三)为保证培训班组织有序,已完成报名的人员应当如期参加培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事先向省注协考试培训部报备,联系电话:0571-88083889。

(四)本期培训服务单位为浙江广泽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13355705033,电子邮箱:719155005@qq.com。


附件:第二期执业质量检查案例剖析班日程安排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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