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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新业务拓展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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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11-20 10:12作者:浙江会计来源: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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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浙江省2023年注册会计师培训计划》,经研究,决定于11月下旬在杭州举办新业务拓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解读;套期保值会计准则解读;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实务及案例讲解;投资项目财务尽调实务;破产清算审计业务实务等。

二、培训对象

省内注册会计师。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23年11月29日上午报到,11月29日下午至12月2日上午培训,培训日程详见附件。

(二)培训地点

杭州临平大酒店(杭州市临平区西大街81号)。   

四、培训费用

培训服务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培训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浙注协〔2018〕35号)的有关原则性规定,向学员收取或要求结算培训服务、食宿费用,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五、培训报名方式

注册会计师于11月26日前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cicpa.org.cn),进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选择“新业务拓展培训班”报名。

六、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学员在培训时正常使用手机进行签到、测评、获取电子学时确认卡,请学员在培训报名时将联系电话填列为本人手机号码。

(二)为强化培训日常管理与监督,维护培训纪律,促进培训服务单位优化组织管理与师资配备,培训班使用手机签到与测评管理系统。每位学员只能使用自己的手机签到、测评、获取电子学时确认卡,并应在培训开班前出示本人身份证接受工作人员的比对。除未使用智能手机的学员由工作人员确认签到外,其他学员均应使用个人常用手机扫描当期培训班具备定位功能的二维码入场,每培训半天扫描二维码一次。对缺勤超过规定学时20%者,不予确认完成当期培训。

(三)为保证培训班组织有序,已完成报名的人员应当如期参加培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在开班前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删除报名。

(四)本期培训服务单位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13429113828,电子邮箱:wtang@zhcpa.cn。


附件:新业务拓展培训班日程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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