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财政局:为加强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强化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有序建立会计人员信用档案,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的相关要求,现就...
会计人员,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浙江 省财政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会计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浙江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档案进行信息化 管理。会计人员信息管理栏目包括信息登记、信息变更、信息查询等功...
关于做好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浙财会函〔2018〕25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各位会计领军(含后备)人才:为加强我省各级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提高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和使用的针对性,浙江省财政厅下发了《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使用管理办法》(浙财会〔2018〕2号),同时开发了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并已正式上线。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各级会计领军人才相关信息采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