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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会计继续教育抵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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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3-13 14:42作者:浙江会计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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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浙江会计人员:

    2023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开通时间为2023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含补学以前年度) 继续教育抵免申报时间为:当年度的5月1日开始;次年4月30日结束。即:2023年度起止时间为:2023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

抵免类型如下: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 90 学分,

(2023年在浙汀省内通过会计初中高级考试的,中省里统一早入)

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4.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 90 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 60 学分。

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 30 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 30 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 10 学分。

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 90 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 90 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 60 学分。

7.参加其他形式继续教育,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学分奖励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竟赛时间结束后由省里统一导入,抵免专业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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