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会计人员工作单位变动后,在新单位继续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如何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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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3-22 11:16作者:浙江会计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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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提问:

工作单位变动后,在新单位继续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如何登记?


问题回复:

原从事过会计工作,到新单位后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只要变更"现单位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并只需要提供现工作单位盖章的"承诺书"。在进行变更时,切记不要对"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 表情进行变更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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