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会计人员:为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适应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根据《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甬财政发〔2019〕535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4〕14号)相关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度宁...
各区(县、市)财政局,有关地方法人银行、会计软件服务商: 近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小微企业增信会计数据标准(试行版)>深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32号)。为发挥会计数据融资增信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宁波市开展增信标准深化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任务。深化试点工作基于自愿原则,采取报名备案方式...
为推动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服务会计人员集中学习交流和继续教育需求,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甬财会〔2025〕1号) 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4〕14号)等有关要求,宁波市会计学会拟举办20...
各区(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各位学员:为贯彻落实人才发展战略,加强会计人才梯队建设,提高会计人才核心竞争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引领和支撑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端会计人才,根据《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宁波市高端会计人才第五期培养工作的通知》(甬财会〔2021〕710号),宁波市财政局于2021年启动了宁波市高端会计人才第五期培养工作。经过两年的培...
广大会计人员: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即日起开始全国会计人员须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点击进入>>)(网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办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修改、信息跨省调转业务。原宁波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将不再办理上述业务。会计人员首次登录全国统一平台须先完成注册才能办理业务(2024年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
宁波市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点信息宁波市注协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74-89388141 电子邮箱:406608849@qq.com 资格审核点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财政大楼5楼508室
为推动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甬财会〔2024〕84号)等有关要求,宁波市会计学会决定举办2024年度全市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一、培训对象我市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人员。目前尚不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在大中型企...
4月15日下午,宁波市财政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部署市财政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单继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今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践行“两个...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3月20日下午,市财政局第四十五期智慧财政讲坛邀请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主任范云律师为全体干部作“行政复议法”专题讲座。讲座由局党组成员罗滨同志主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扩大了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前置范围,完善了复议审理程序,强化了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
各位宁波市会计人员:为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适应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根据《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财政部>》(甬财政发〔2019〕535号)相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全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二、继续教...
各区(县、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适应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根据《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甬财政发〔2019〕535号)相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全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
各位考生: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会〔2023〕56号)精神,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将分别于2024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将我市有关考务工作安排等事项通知如下。一、考生个人信息登...
【重要入口】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足不出户,轻松办好,支持全市企事业单位购买,可开具发票。点击此处即可购买>>注意事项:会计专业科目网络培训过程中,系统会随机向学员在宁波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登记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验证码,验证不通过的将不能正常培训并停止学分记录。如手机号码发生变更的,需要先登录“宁波会计之窗——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系统办理变更后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会计专业科目网络培...
曙区财政局0574-873023810574-87302237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继续教育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0574-87194526代理记账机构管理、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江北区财政局0574-87667063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继续教育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118号江北行政服务中心社会民生事务厅6-7号窗口0574-87...
宁波会计之窗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记操作指南点此下载附件▼▼
宁波市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办理,旨在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申请和报备渠道,为宁波市代理记账机构管理部门提供全面清晰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业务办理和日常监管功能。该系统基于政务云平台建设,并与浙江政务服务网门户实现统一用户认证和单点登录,与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系统进行实时对接,实现“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统一申报”、“统一反馈”。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实现了宁波市...
宁波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浙江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系统是为浙江省高级会计师、教授级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工作而专门开发的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的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依据国家及浙江省高级会计资格评审管理制度、办法,在对高级会计资格申报和评审业务流程进行整合和优化的基础上,系统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紧密对接,实现高级会计资格评审业务与浙江省会计管理云平台的无缝整合,可以为申报对象提供...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全国性统一考试,由财政部和人社部共同组织,具体分为初、中、高三个级别,考试报名工作由各省级会计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统一组织。宁波会计之窗中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包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成绩查询和证书申领等功能模块。其中的“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是在原网络化 、自助化的报名系统基础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
宁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点此进入宁波会计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既是《中华人员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一项法定权利和义务,也是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的一个重要抓手。目前,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宁波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监督,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继续教育与面授继...
宁波市财政局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指南,点击进入宁波信息采集>>会计人员,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宁波市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会计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宁波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