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浙江会计人员: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安排,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截止时间如下: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在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浙江会计人员如需购买会计继续教育,请识别下方二维码在线购买,足不出户,轻松完成,支持企事...
各浙江相关单位:为了给浙江全省企事业单位报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供方便,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为各级单位提供团体报名服务,享受更加优质和便捷的服务。一、我们可为浙江团体报名单位提供以下增值服务1、统一开通继续教育2、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3、可尊享先开票后付款服务4、尊享更加优惠的价格5、客服专员提供优质服务二、浙江企事业单位团体报名要求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浙江会计人员需完...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中央在浙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新春第一会”关于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和财政部《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各位宁波市会计人员:为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适应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根据《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财政部>》(甬财政发〔2019〕535号)相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全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二、继续教...
各位浙江会计人员: 2023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开通时间为2023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含补学以前年度) 继续教育抵免申报时间为:当年度的5月1日开始;次年4月30日结束。即:2023年度起止时间为:2023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抵免类型如下: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 90 学分,(2023年在浙汀省内通过会计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