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会计学员: 2023年度继续教育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完成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含往年继续教育补报)。 若需补学往年继续教育,请点击此处在线购买浙江会计继续教育>>
问题:哪些人群需要参加浙江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答复: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规定,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为全省范围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
点击进入浙江会计之家继续教育学分折算服务项目:浙江会计之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申请入口服务支持:浙江省财政厅、浙江会计之家入口链接:申请流程:第一步:点击上方图片,进入浙江会计之家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登录页面第二步:用户登录。第三步:点击“参加其他方式继续教育抵免申报”第四步:选择对应继续教育形式,并填写相关资料、上传证明材料,然后提交财政部门审核。(如图所示)特别提示:1、参加浙江省内初中...
点击查询浙江会计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服务名称:浙江会计之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查询服务支持:浙江省财政厅、浙江会计之家入口链接:https://user.zjzwfw.gov.cn/pc/login?action=ssoLogin&servicecode=szssologin1&goto=%3F__appId__%3DA330000100000202105002552&__ssoSeq__=48a2...
各区(县、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适应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根据《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甬财政发〔2019〕535号)相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全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